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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选拔条例

发布日期:2017-09-13      点击:

湖南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

分团委学生会干部选拔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分团委学生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推荐、选拔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德才兼备,注重实际的原则。

2.公开、平等、公平、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选拔、任用对象

1、主席团成员:

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

2、各部门部长团成员:

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文娱部部长及副部长、宣传部部长及副部长、女生部部长及副部长、学习部部长及副部长、体育部部长及副部长、外联部部长及副部长、生活部部长及副部长、组织自律部部长及副部长、网络部部长及副部长、学术科技部部长及副部长、社会实践部部长及副部长、权益部部长及副部长、新闻部部长及副部长、心理发展服务部部长及副部长。

3、各部门干事

第四条 换届时间

每年6月-9月

第二章 推荐、选拔条件

第五条 选拔、任用学生会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积极,追求进步,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院的各项决议。

2、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学习认真,成绩优良。

3、有大局意识,以身作则,甘于奉献。

4、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团结同学,自觉接受校院和广大同学监督。

第六条 选拔、任用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应当具备的资格:

基本要求:

(1)属针灸推拿学院全体含浦在校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积极,追求进步,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院的各项决议。积极参加团学活动,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觉悟;

(3)品学兼优,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独立开展某方面工作,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有较好的协调组织能力。严于律己、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学习认真,诚实守信,无不良诚信记录,在各项各次考试中无舞弊行为(学分绩点在2.0以上);

(4)工作热情,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以身作则,甘于奉献;

(5)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好的群众慧础。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自觉接受校院和广大同学的监督;

(6)担任过分团委学生会、班团工作的同学优先。

具体要求:

1、主席团候选人要求(以下三点满足一点即可报名参选):

(1)现任校级组织副部级(含)以上职务者;

(2)现任院级组织副部级(含)以上职务者;

(3)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在校、院团学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或具备一定专长。

2、部长团候选人要求(以下四点满足一点即可报名参选):

(1)现任校级组织干事(含)以上职务者;

(2)现任班级班长、团支书或院级学生组织干事(含)以上职务者;

(3)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在校、院团学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或具备一定专长。

(4)现任院级各部门部长可选择留任或竞选其他部门部长职位,但也需要参与新部长的竞选。

3、干事候选人要求

(1)乐于奉献,极具责任感。

(2)有基本的电脑操作能力。

(3)品行端正、谦虚有礼。

第七条 选拔程序

1、填写报名表。

2、上交报名表:纸质版报名表由各班班委汇总后统一交至针灸推拿学院学生活动室。电子版在此之前交至办公室主任处。

3、第一轮面试

评委:学生科老师、现任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长

时间:每年6月上旬

地点:针灸推拿学院学生活动室

面试要求:候选人员穿着需大方得体,演讲时间不超过3分钟。

4、第二轮面试

评委:学生科老师、现任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长

时间:每年6月中旬

地点:针灸推拿学院学生活动室

面试要求:候选人员穿着需大方得体,演讲时间不超过4分钟。

5、通过全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

及部长团。

针灸推拿学院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