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开展好学校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特发布此公告。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违规收费和违规招生问题。重点整治各种违规办学行为,违规收取转学、转专业、专升本、重修、补修费用和以自学考试、合作办学等名义乱收费行为,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侵占学生教材差价款行为。重点整治以推荐费、介绍费、信息费等各种经济手段,招揽生源、委托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惠民补贴资金拨付管理不规范、发放不及时问题。严查虚报、冒领、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教育惠民补贴和教育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师德师风和“四风”问题。重点整治师德败坏、涉赌涉毒、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举办谢师宴和庆功宴、违规举办升学宴、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学术不端及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重点整治各二级单位窗口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道德败坏、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二、有关要求
学校党委成立了学校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纪检监察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分启动部署(5月)、全面整治(6月-12月)、总结规范(2018年1-2月)三个阶段进行。各二级单位要结合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上报有关情况,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三、举报方式
开展学校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对维护师生群众切身利益和学校教育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欢迎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发现以上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向学校纪检监察室举报,举报电话:0731-88458097。
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5月17日